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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2024年7月“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汽车消费补贴专场活动
服务分类:
市场开拓
主办单位: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日喀则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
活动时间:
2024-07-10 09:59 AM ~ 2024-08-01 00:00 AM
人:
嘉***
联系电话:
952***5 (请登录后查看)
活动地址: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线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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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日喀则市2024年7月“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汽车消费补贴专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消费促进年”的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日喀则市实际,将定于2024年7月10日10:00开展汽车购新促销活动、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汽车报废补贴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日喀则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7月汽车购新促销活动:

 

一、补贴对象

面向全市2024年7月10日10:00后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日喀则市完成税费及保险缴纳、机动车注册登记且取得行驶证的消费者(自然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0日10:00至7月31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补贴标准

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4个档值,即:

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0元;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补贴15000元;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补贴20000元;

3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0元;

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元

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

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四、参与商家

图片

可识别二维码获取“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7月汽车购新促销活动商家名单。

五、补贴原则

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页面录入相关资料、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7月10日10:00至7月31日23:59,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先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办理行驶证;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并可提供监控视频、活动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等佐证资料;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

六、申领条件

(一)消费者在参与“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7月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二)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

(三)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日喀则市内车牌;

(四)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五)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

(六)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七、申请资料

(一)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

(二)新车购车合同;

(三)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四)新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五)税收完税证明:由日喀则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七)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八)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九)日喀则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并在证明中注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八、审核流程

(一)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购车人在参加活动的车企处完成购车手续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相关信息及购车发票、指定核销机具的POS交易小票、贷款合同等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仔细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二)购车人申请补贴: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并登录“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日喀则·乐享生活”7月汽车购新补贴活动页面,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三)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四)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五)补贴发放:复审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九、注意事项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二)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四)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虚假交易、高于车辆官方指导价出售、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应主动提醒购车补贴申请人关注活动信息及时收集购车材料按要求进行补贴申请,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在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购车材料的,默认视为购车人放弃补贴资格,补贴名额将释放,由此产生的投诉及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对应车企与购车人自行协商解决,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八)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活动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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